台灣海洋性貧血協會
病友學業成績優良、才藝特殊表現、職業技能獎勵辦法
【每年每人擇一申請一次】
96.10.20第五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

一、目的:本辦法為鼓勵本會之病友成績優良、才藝特殊表現及參加職業技能訓練 者設置之。

二、獎勵對象:本辦法所稱「病友」係以罹患重型海洋性貧血病患,並為本會之會員及準會員為適用範圍。

(一)學業成績優良,獎勵成績標準:

1.本會病友在校上學期成績達:國小85分;國中80分; 高中75分;大學以上70分者
2.本會病友參加升學考試或政府就業考試經錄取者。


(二)才藝標準:

1.本會病友參加就讀學校或代表就讀學校參加校外各種才藝比賽【表演】。
2.本會病友個人或代表本會參加政府或社團舉辦之才藝比賽【表演者】。
3.縣市級以上的模範生代表。
4.本會病友參加語文能力相關檢定。

(三)職業技能標準:


1.中央及縣市政府所舉辦之職業訓練,並取得結業證明者。
2.民間社會福利單位所舉辦之職業訓練,並取得結業證明者。
3.私立之職業技能學習機構並取得正式技能檢定證明者。
4.經具社會公信力之單位頒發職業技能檢定及格證書者。

三、獎勵辦法:

(一)成績優良及特殊才藝: 國小2000元、國中3000元、高中、職及五專(前三年)4000元、大學、 專科(包括二專及五專後二年)5000元以資鼓勵。

(二)職業技能:

1.職業技能檢定分級,分初、中、高三級。 初級給予獎金3000元,中級給予獎金4000元,高級給予獎金5000元, 以資鼓勵。

2.結業證書的獎金按照受訓練時間給予,原則如下:

◎1受訓時間03個月以上,06個月以下—3000元
◎2受訓時間06個月以上,09個月以下—4000元
◎3受訓時間09個月以上,12個月以下—5000元
◎4受訓時間12個月以上,6000元

四、申請辦法:

1.申請人應填各項申請書並檢附成績單、獎狀、相片、相關證明文件影本……等有關資料向本會申請。(在學證明影印本並請學校蓋章)

2.理監事會議審核通過。

3.每年會員大會受獎人需親自接受表揚並請領,若無法出席,將取消獎助學金,除了住院或升學考試,需出示診斷書或考試証明,並請親人出席大會代為領取。


五、申請時間:1.每年3月1日-3月31日以前提出申請,逾期不受理。 2.資料不齊全者也不予受理。

六、本辦法經理監事會議通過,修正亦同。

七、96年10月20日理監事會議通過公佈後開始實施。